成都大学泰国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也是四川省首批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中心现面向省内外发布202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专项课题范围
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研究
四川-东盟经贸合作对策研究
四川-东盟跨境产业实证研究
(二)其他课题范围
中国-东盟国际关系研究
东盟国家历史文化研究
东盟国家文学艺术研究
天府文化东南亚传播研究
智媒时代其他与泰国、东盟研究相关的热点问题
以上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报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涉及东盟或东南亚研究的课题须以泰国研究为重点。本中心将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立项项目,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二、 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三类。
重点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1万元。
一般研究项目:每项拨付人民币0.5万元。
自筹经费项目:中心接受和鼓励各单位以自筹经费形式进行立项。对于自筹经费类项目,中心将与资助项目同等管理,同等对待。
三、项目资助对象
本中心项目主要资助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资助对象的基本要求是: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五)申报年度内,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全部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请负责人认真选择参与成员,颁发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参与成员为准,一旦立项后,原则上不能改动。
四、立项与结项
(一)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应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二)在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应按本中心要求对项目负责并按规定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中心的中期管理与检查。
(三)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一般研究项目、自筹项目研究时限1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最多可再延长1年(即重点研究项目必须在3年内完成,一般研究项目必须在2年内完成,逾期将不再接受结题和延期申请)。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著作1部,著作出版社需为成都大学认定的A类出版社(出版社名单见附件3);